世紀索償額高達196億 蘋果三星專利戰美開打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一場「世紀專利官司」周一在美國加州聖何塞聯邦地方法院上演,兩大科技界巨擘美國蘋果與南韓三星對簿公堂,如果蘋果成功證明旗下智能手機iPhone和板腦iPad的技術遭三星抄襲,三星可能會被判賠償逾二十五億三千萬美元(約一百九十六億港元)。據報蘋果在開審前提交了三星一批「自打嘴巴」的文件,三星則會提出證據,顯示蘋果手機的原型圖有「Jony」標誌,意味iPhone抄襲自Sony。 蘋果與三星在英國、澳洲、德國與南韓等地互告對方侵權的戰場,現在移師到美國。一個九人陪審團將決定三星有否抄襲蘋果產品的設計,以及蘋果有否非法使用三星的3G流動通訊技術。如果三星打輸這場「世紀官司」,不但要作出巨額賠償,聲名也會大受打擊,其部分銷情理想的大熱產品亦可能被禁在美出售。 九人陪審團定生死 據法庭文件顯示,蘋果針對三星抄襲iPhone與iPad外觀設計,向三星索償二十五億三千萬美元,這筆索償額是基於三星的侵權行為導致蘋果獲利減損五億美元,以及二千五百萬美元的「合理的專利權費損失」,再加上三星靠侵權行為獲利達二十億美元。 三星則指控蘋果侵犯兩項3G流動通訊技術專利和三項功能性專利,要求蘋果支付高達百分之二點四的專利權費。 在這場世紀專利權官司中,蘋果不但要尋求三星賠償逾二十五億美元,也尋求美國法院對三星板腦Galaxy Tab頒布的臨時禁售令成為永久禁售令,以及將禁售範圍擴及三星智能手機。 蘋果申永久禁售三星產品 這宗官司的主審法官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已頒布臨時禁售令,暫禁十吋屏幕的Galaxy Tab和三星與Google合作開發的智能手機Galaxy Nexus在美銷售。 蘋果在開審前提交了一批三星的文件,包括三星與Google之間的通訊內容,Google在通訊中指三星板腦與iPad「太過相似」;文件亦包括顧問對三星智能手機設計的評估,顧問認為三星在二○一○年發布的首部旗艦智能手機Galaxy S「看似幾乎完全抄襲iPhone」,指出「只要掩蓋手機上的三星標誌,便難以找出它與iPhone有甚麼不同之處。」 三星的代表律師稱,三星將向陪審員提出證據,證明三星早在二○○六年,亦即早在蘋果於二○○七年一月發表iPhone之前,就已研發與iPhone外型相似的智能手機,擁有簡單的機身,整塊機面只有一枚按鈕。 草圖指證iPhone抄Sony 據報,三星也將會引用蘋果的產品設計文件,指iPhone的設計可能並非蘋果原創。在該份設計文件中,有一幅以往未看過的手機原型圖,機上有「Jony」標誌,「J」可能代表蘋果總設計師艾夫(Jonathan Ive),「ony」相信是取自Sony,意味着iPhone的設計也許抄襲自Sony。 賓夕凡尼亞大學專利法教授瓦格納稱,這宗涉及蘋果與三星的專利權官司,可能是八十年代以來的最大宗專利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