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倡圖書館借書付版權費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不少市民日常會到公共圖書館借書,免費暢遊不同創意世界,但有出版社和作家指出,圖書館系統雖然有助推動閱讀風氣,但亦同時打擊書迷買書意欲,影響行業收益,促請政府引入「授借權」機制,由政府按照書籍借出量向版權持有人付費。大聯盟建議每本書每次借閱版權費數元,以保障本地作者,包括倪匡、劉以鬯和陶傑等著名作家都已聯署爭取本港落實「授借權」制度。 大聯盟早前約見民政事務局商討有關機制,大聯盟引述政府回應指,由於未有先例可循,做法亦有可能影響社會資訊流通,反應甚為冷淡,大聯盟批評當局漠視業界訴求。 公共圖書館是文化體制重要部分,為市民帶來本地和海外重要文學養份,本港圖書館系統過去數年持續發展,登記讀者數目去年已經衝破四百一十萬人,外借圖書館資料每年平均達到五千五百萬項。 由出版社及作家組成的「授借權」大聯盟去信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要求引入「授借權」機制,透露已獲八成本地出版社支持,並附上多達四百五十個本地作家聯署,包括倪匡、劉以鬯、陶傑、彭志銘和鄭梓靈等等。 大聯盟認為,圖書館免書借書服務並非真正「零成本」,背後涉及著作版權持有人「應收而未收權益」,實際上是「本地出版社及作家長期不斷補貼政府」,認為做法「有欠公義」,期望當局能夠參考丹麥、加拿大和澳洲等地設立「授借權」制度,由政府向出版商付出若干款項,制度既不影響市民免費閱讀,又可保障版權人權益,實屬雙贏。 大聯盟召集人李偉榮表示,有關做法並非只為爭取個人利益,而是希望更好地保障本地作者,完善本港文化政策,他解釋,根據初步構思,制度以「按量收費」為原則,每本書每次收數元「具體水平須與當局商討,概念是以商業租借為本,加上大額折讓,可能會由幾蚊開始」,他舉例外國也有例子,每次收費高達十至二十元。 「制度只是輔助性質,絕不可能做到完全補貼,試想想,例如金庸先生一本書一年借出一萬次,可能收到兩至三萬元,但是其中可能少了幾千本潛在銷量,這裏已經涉及幾十萬元損失,一出一入也不平衡」,李偉榮又指,由於制度旨在保障本地作家,只有本地出版書籍才會納入機制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