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公布部分港人在內地超齡子女可申請來港

公安部公布,父或母親在八零年底以前,取得香港身份證人士,他們在內地的超齡子女,可以在下月十五日起,向戶籍所在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前往香港定居。

內地公安機關,自去年四月起,分階段受理有關超齡子女,申請到香港同父母團聚,並且不設申請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