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曉陽曾提議終院「自我糾正」判決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莊豐源案」判決後,○一年至一一年十年間,共有逾十七萬雙非嬰獲居港權,隨着愈來愈多雙非來港產子,本港隨之引起的資源分配問題,掀起多次爭議。《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喬曉陽、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等中方官員,曾多次就解決雙非問題提出意見,其中喬曉陽表明,「莊豐源案」判決屬解釋錯誤,最好的方法是終審法院「自我糾正」,但梁愛詩認為,由特區政府提請人大釋法是惟一直截了當的解決方法。 梁愛詩倡港府提請 喬曉陽今年三月出席兩會時,表明修改《基本法》並不適合用來解決雙非。他指《基本法》有關居港權的法例條文清晰,毋須修法,而且「莊豐源案」判決屬解釋錯誤,不能以修法解決。至於應如何解決雙非問題,他認為有數種方法,最好的方法是「終審法院自我糾正」。梁愛詩認為,解決雙非唯一可行途徑,是由特區政府向國務院提交報告,再由國務院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拒向雙非嬰發居港權。她又指,雙非問題是法律問題,以行政手段阻截,始終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 不過,《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指,雙非問題不涉及釋法或修改《基本法》,建議由立法會議員提出私人草案,修改《入境條例》,恢復執行九六年《基本法》籌委會的立法原意,即雙非子女不能取得居港權。今年三月,在北京出席兩會的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就回應胡的建議,決定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以啟動本地立法程序,修改入境條例中,有關永久性居民的定義,還原九六年籌委會的立法原意,讓雙非嬰兒不能獲居港權;但私人條例草案最終因上屆立法會拉布而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