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曉陽:提名屬「機構提名」

喬曉陽:提名屬「機構提名」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和本港建制派議員會面,談到普選行政長官。

喬曉陽說,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又指,行政長官要經由提名委員會提名,這是「機構提名」,和現時選舉委員會由委員提名不同。

剛調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的喬曉陽,在深圳與一眾建制派議員會面。會面全程談及普選。喬曉陽同意,將講話撮要給傳媒。他提到, 不能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這是中央的底線。

因為這樣,中央及特區關係必然劍拔弩張,香港社會內部亦會嚴重撕裂,根本損害香港繁榮穩定,損害香港人及投資者的利益;怎樣才算愛國愛港? 不與中央對抗的標準又是什麼?

喬曉陽說,難以用法律條文去規定,所以先要由提名委員會的委員去判斷,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行政長官由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喬曉陽表示,這是一個「機構提名」,有別於現時選舉委員會由委員去提名,有了提名再由選民去選擇,和中央任命。

喬曉陽指,現時香港人要討論的問題只有兩個,一個是提名行政長官的民主程序,另一個是,提名幾多個行政長官候選人。又指,特區政府啟動政改諮詢的時間是遲了,但相信可以後發先至,完全夠時間落實普選。

喬曉陽又說,回歸以來,中央以最大的政治包容來對待香港的反對派,但政治包容都有一條底線,若反對派堅持與中央對抗,就不能當選行政長官。哪天他們放棄逢中央必反的立場,當選行政長官的大門還是打開的。

喬曉陽又表示,不是要從法律上規定篩選邊誰,而是為了嚴格按基本法辦事,讓香港市民自己去衡量,自覺不選與中央對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