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1歲女病人死後,家人捐贈其心臟、肝臟、兩個腎臟及眼角膜,其後發現死者患有胸腺上皮瘤。
該名女病人於本月18日因中風入伊利沙伯院治療,經搶救無效,於2月20日不幸逝世。根據臨牀評估,病人的心臟、肝臟、兩個腎臟及一對眼角膜情況良好,適合用作器官移植。醫生遂與病人家屬商討,並獲家人同意捐贈死者器官。院方隨即聯絡有關醫院為合適病人安排器官移植手術。
有關器官移植手術於2月21日分別在瑪麗醫院及伊利沙伯醫院院進行。其中一名51歲心臟衰竭男病人及一名38歲患有肝昏迷的男病人在瑪麗醫院分別進行心臟移植及肝臟移植,而一名41歲女病人及一名54歲女病人則分別在伊院及瑪麗醫院接受腎臟移植。
各項手術順利完成,其中接受心臟移植手術的男病人因多重器官衰竭,於今日凌晨不幸逝世,而其餘3名受惠病人仍在有關醫院留醫,均情況穩定。
醫護人員在切除器官的過程中,發現器官捐贈者胸腺位置有一個約3.5 x 1.5 x 3厘米的胸腺瘤,臨牀評估認為屬良性。在考慮器官捐贈及移植的臨牀條件和風險評估後,認為適宜進行器官移植。伊院其後為腫瘤組織進行化驗,於昨日得出詳細化驗結果,顯示死者胸腺瘤為早期胸腺上皮瘤,屬於罕有類別。
院方立即就個案再次評估風險,並知會有關醫院,各院的醫生已於今日安排與病人及家屬會面,解釋情況,包括相關的風險及相應的跟進計劃。醫生會為各病人進行詳細檢查,及緊密跟進監察病人進展。而早前已送往香港獅子會眼庫的一對眼角膜,不會用作移植予病人,並會銷毀。
醫管局表示,按臨牀腫瘤科專家評估,是次受惠病人因器官移植而受胸腺上皮瘤影響的風險極低。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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