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會:替補機制違《基本法》

大律師會:替補機制違《基本法》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為堵塞政黨以辭職後再參選搞公投的漏洞,提出以替補機制代替補選填補立法會出缺議席,但大律師公會認為,政府的建議令議席並非透過選舉填補,與《基本法》六十八條規定「立法會由選舉產生」並不相符,同時剝奪了市民的被選權。 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表聲明指出,出缺議席由選舉中獲得最多餘額票但落敗的候選人自動填補,未能反映選民真正意願,因為選民在投票時,不會預先知道那位候選人會是後備,在議席出缺時合資格填補。公會認為,政府的決定,不能夠損害《基本法》以及《人權法》賦予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大律師公會已將有關聲明提交立法會。 大律師公會強調,市民在立法會出現議席空缺時的投票權和參選權,是基本的法定權利,政府的建議存在對《基本法》和《人權法》的錯誤演繹,也不合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政府在提出方案時沒有為這些問題提供合理詮釋,公會也不認為方案有被合理化的空間。 63大專學者聯署反對 此外,六十三名大專學者昨日發出聯署聲明,反對政府提出的替補機制方案。發起人之一科大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指,當中十二名學者為政治學教授,他們認為新方案完全改變現行選舉方法及法例,剝奪市民的投票權及參選權,而且修例沒有逼切性,要求政府撤回有關建議,並就方案進行公眾諮詢。 城市大學社會科學部高級講師馮偉華指,參與學者雖然在「五區公投」上有不同意見,但大家均認為替補機制涉及民主發展的原則性問題,所以決定團結一致,表態反對。他們會繼續尋求其更多學者聯署,又會在今天到立法會向政府遞交信件,表達意見。 另外,立法會為替補機制而成立的草案委員會昨日召開第一次會議,選出民建聯譚耀宗為主席。多名泛民議員對方案表示反對,亦不滿意立法會只舉行今天唯一一次公聽會的安排。民主黨劉慧卿指,政府的立法時間表非常倉卒,更安排於下星期一至五連開五日會,根本沒有時間消化資料,「仲衰過搞二十三條」。社民連的梁國雄表明條例通過後,會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條例。 (記者:譚浚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