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3員各判囚30及18個月

廉政公署3名調查員被指教唆特赦證人張青浩在本港首宗窩輪造巿案作假口供一案,較早前裁定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其中2名被告更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宣判。

3名被告分別是47歲的廉署總調查主任曹永年、39歲的高級調查主任陳啟鴻,以及42歲的助理調查主任歐劍鋒,其中曹永年及陳啟鴻各判入獄30個月,而歐劍鋒則被判處入獄18個月。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表示,廉署是香港一個重要機構,調查人員必須奉公守法,但3名被告違規,影響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及穩定,必須判處入獄,亦看不到有緩刑的理由。

不過,法官亦明白3人背景良好,受到家人及同事愛戴,而且在案中無直接金錢得益,但認為罪行必須判處監禁。

案情透露,3名被告在09年11月,調查一宗窩輪造市案,教唆證人張清浩,如何在庭上作供;證人偷錄他們的會面談話,張清浩被控串謀詐騙,代表律師向法庭交出他與廉署人員會面的兩段錄音,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