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領禁區紙趕絕水客

收緊領禁區紙趕絕水客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水客」在邊境禁區租住取得禁區紙,方便經禁區收貨帶到內地牟取厚利,令禁區內放租單位甚至牀位變「筍盤」,水客須付二萬元「介紹費」,才能租下牀位「食大茶飯」。警方為打擊「禁區水客」,近期收緊新批和續批禁區紙手續,將部分水客趕出禁區,大批水客為怕被指非長期居住禁區而被踢走,紛紛在禁區長住,與警鬥法。 記者:陶法德 約四十名打鼓嶺、沙頭角禁區原居民,前日在警方邊境禁區辦事處外拉起橫額,抗議警方收緊新批和續批禁區紙程序,累及原居民要出示結婚證、屋契等文件,才獲續批禁區紙,原居民怒稱飽受精神困擾,並遭受時間和金錢損失。據悉,警方收緊審批禁區紙手續,甚至要查三代,是為打擊「水客」走私活動,但水客見招拆招,警方要趕絕「禁區水客」,實非易事。 禁區水客可月賺數萬 消息稱,盤踞打鼓嶺禁區的大批水客,每日早上約九時開工,在羅湖道禁區附近向派貨水貨頭目拿取電子產品等貨品,再分散步行往對面羅湖管制站,帶貨過關往深圳交貨,之後折返羅湖道再提貨,平均一天來回約十次,每天可賺千多元帶工費,一個月可賺三、四萬元。 由於禁區水客收入可觀,不少平日乘港鐵穿梭上水和羅湖的水客,渴求取得由警方所發的禁區紙,條件是須居於禁區內才可獲取。 因此有物業在禁區內的業主,部分將單位鋪上七、八個榻榻米牀鋪分租,每張牀月租約八百元,而本身為禁區水客的中介人,其介紹費則由去年初的約一萬元,增至現時約二萬元。有水客透露:「二萬元介紹費,一個月已可賺回,好多人在輪候牀位!」 為打擊禁區水客,警方近月收緊新批和續批禁區紙手續,新申領者須出示相關證明,更要接受警方嚴格盤問,甚至查三代。近期續領禁區紙不果的水客說:「警察問我為何外面有屋不住,一定要住禁區,又問我祖父、父親幹甚麼?我答得不好,所以被拒續批禁區紙。」 半年取消40禁區紙 警方資料顯示,今年首六個月,警方以禁區通行證持有人違反申領禁區通行證條件為由,共取消四十張禁區紙,打擊禁區水客似有成效。消息稱,盤踞禁區的水客多達四、五百人,不少禁區水客得悉警方以他們常不在禁區寓所過夜為由,將他們的禁區紙取消,為保禁區紙,該批水客現時幾乎天天在禁區牀位睡覺。有水客坦言:「一旦被取消禁區紙,將變回穿梭上水和羅湖的普通水客,交通費大增兼費時失事,收入會大跌,死都要保住禁區紙!」 對於如何打擊禁區水客,警方強調,會不時檢討有關政策,並採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