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署無王管 成雷曼苦主「基地」

政府合署無王管 成雷曼苦主「基地」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合署成為雷曼苦主「後勤基地」!雷曼苦主每次發動抗爭行動快如閃電,隨時可拿出大批標語橫額等道具上街,原來他們有「內應」,兩年來獲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撐腰,免費提供中區政府合署議員辦事處給他作貯物室,存放示威物品甚至開會,令政府重地成為抗爭團體「後勤基地」。甘乃威承認事件,但認為無問題。 記者:陶法德 立法會議員甘乃威,借出其位於中區政府合署議員辦事處,存放示威物品及開會,被質疑做法有問題,立法會秘書處指出,議員辦事處只供議員處理立會事務,不應用作處理私人、政黨事務或作其他用途。 立會秘書處質疑做法 本報偵查所得,有雷曼迷債苦主得到政黨支持,長期將示威物品道具擺放在中環政府合署西座一間雜物房,他們每朝到政府合署取示威標語等物品,然後步行往中環的銀行示威,至下午收拾物品折返政府合署,將道具放回雜物房,其間「自出自入」無被政府合署的人阻止。 據了解,個別雷曼苦主的示威品,以前存放在前召集人陳光譽旗下旅行社,兩年多前才轉移陣地,將物品放到政府合署。被他們用作貯物的地點,是政府合署西座四〇八室,該個面積僅得數十呎的細小房間,以前屬立法會議員鄭家富專用的其中一個房間,及後他無再使用,房間遂改做貯物室。 甘自辯:可助了解事件 立法會議員甘乃威回應本報查詢時,承認借出地方給雷曼苦主。本身是立法會調查雷曼事件專責小組成員的他說,一直有跟苦主定期會面,並借出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的地方,給他們擺放示威物品和開會。 甘認為借出地方無問題,並指出雷曼苦主示威和聚會均是自發性和合法組織,他尊重有關活動,作為立法會議員,有責任協助市民,不存在公器私用,幫助他們,有助了解事件進展,對立法會調查雷曼迷債事件亦有幫助。 對於示威者為何可以「自由進出」中區政府合署大樓,甘否認有協助他們通行無阻,他說:「我只是履行議員職務,從來無想過通知秘書處,或要求當局有特別安排。」 否認助苦主「自由進出」 立法會秘書處答覆本查詢時指出,議員辦事處只供議員處理立法會事務,不應用作其他用途,例如處理私人或政黨事務,否則即屬違反《立法會議員辦事處使用指引及條件》,至於若有議員違反指引,將會受到甚麼處分?政府合署西座是否有保安漏洞?秘書處未作回應。 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浩偉表示,知道有個別苦主,將示威物品放在議員辦事處。他估計,可能橫額太重,雜物多,苦主才借用議員地方。對於苦主一方面指責政府處理事件不當,一方面又佔用政府建築物房間,當中是否有矛盾?陳暗示「情有可原,人心肉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