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協會控官小校長及職員誹謗

政府學校教師協會今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觀塘官立小學的校長及一名主任誹謗,指兩人不實指控其協會成員曾出言恐嚇及態度惡劣,但當時該成員正協助該校老師處理勞資糾紛,態度良好,兩人的失實指控有損協會的聲譽,更對協會工作構成妨礙,要求兩人賠償聲譽損失及書面道歉。

被告人麥惠英及劉慧嫻分別為觀塘官立小學的校長和主任,原訴人政府學校教師協會一一年接獲該校教師梁少萍求助,指持續遭到校長歧視,例如當同事問她「你駛唔駛食藥?」,又扣起家長寫給她的表揚信,無理阻礙她參加進修課程等,梁擔心出工作表現評核會晤時會再遭同樣對待,故尋找協會協助,協會派出當時的副主席魏進添陪同梁出席。

校方事後向教育局投訴,指魏致電校方及在校務處出言恐嚇,但教育局裁定指控不成立。

法庭記者:陳子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