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男醫生街頭非禮囚4個月

明愛醫生街頭非禮囚4個月

明愛醫院急症室醫生楊珏峰,早前被觀塘裁判法院裁定非禮罪成,今日被判處入獄4個月,但獲准4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

控罪指,26歲的楊珏峰於本年7月27日,在荔枝角道822號胸襲女事主。裁判官判刑時批評,被告毫無悔意,雖然判監將影響他的前途,但受過高等教育的被告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量刑起點是3個月,但因被告在深夜時分犯案,令事主受驚嚇,加上使用武力,所以加刑1個月,共判入獄4個月。

不過,被告在庭上供稱,事發當日與女友吵架,特意買了一部手機哄女友,放工後拿著放有手機的環保袋步至案發地點,想起女友希望搬出來自住,眼見對面馬路的住宅大廈「幾靚」,專注觀望期間,卻與事主一同絆倒地上,其左邊身體壓着對方,而他的左手只碰到她背部,並聲稱初時「少少嬲」,因事主突然「閃出嚟跣低我」,然後以正常步速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