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選特首三關防抗中央人士

普選特首三關防抗中央人士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曉陽昨與逾三十名建制派議員舉行座談會,表明「堅持不能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是條底」,他指這個標準難以用法律條文加以規定,但可以由提名委員會、香港選民及中央政府作出判斷。他明確指出提名委員會對特首候選人的提名是「機構提名」而非「個別委員提名」,而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更引述喬曉陽指出,《基本法》規定「提名委員會經民主程序提名」的民主定義是「少數服從多數」。泛民認為,喬曉陽的說法意味提名委員會成為「篩選委員會」,要排除泛民選特首。 喬曉陽昨應邀到深圳,與逾三十名建制派議員舉行座談會,在約兩小時的會面中,主要講述有關二○一七特首選舉的問題。他表明,未來特首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更指這是關係到「一國兩制」成敗的重大問題。他指,中央對特首人選的底是絕不能與中央對抗︰「如果選出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當行政長官,可以預見,屆時中央與特區關係必然劍拔弩張,香港和內地的密切聯繫必然嚴重損害,香港社會內部也必然嚴重撕裂。」 喬曉陽表示,香港回歸以來,無論中央政府還是特區政府,都是以最大的政治包容來對待香港反對派,「但任何政治包容都有一條底,這就是只要他們堅持與中央對抗,就不能當選行政長官……環顧世界上單一制國家,沒有哪一個中央政府人會任命與自己對抗的人、要推翻自己的人擔任地方政府首長。」但他亦說,「哪一天他們放棄逢中央政府必反的立場,並以實際行動證明不做損害國家利益、損害香港利益的事情,當選行政長官的大門還是打開的。」 至於愛國愛港及不能與中央對抗的標準,喬曉陽承認,難以用法律作出規定,他列出「三關」,先由提名委員會委員作出判斷,其次由香港選民,最後是當選者報請中央任命時,中央自會作出判斷才決定是否任命。喬又表示,提出兩大條件不是為了從法律上規定篩選誰人,而是為了讓港人自己作出衡量,自覺地不選取與中央對抗的人士。 喬曉陽又特別解釋了作為第一關的提名委員會之角色,指提名委員會和現有選委會的提名是不同的事,提名委員會是一個整體機構,強調是「提名委員會提名」,而非「提名委員會委員提名」。他表示,現時在特首選舉上,尚有兩個問題未解決,包括提名特首的民主程序,和可提名多少候選人。 譚耀宗在會後引述喬曉陽說,提名委員會內的「民主程序」中,「民主」的定義是「少數服從多數」,而「程序」即代表要有一個過程。 特區政府一直未就二○一六、一七年政改方案開展諮詢,特首梁振英表示「仍有時間處理」,喬曉陽昨對此表示肯定,指特區政府提出適當時間啟動政改諮詢是合適的,將來進行「五部曲」在時間上也完全來得及︰「儘管啟動時間晚些,但可以後發先至,完全有時間來落實二○一七年行政長官普選。」 喬曉陽並在發言最後,提出了「三個堅定不移」,包括中央堅持二○一七年在港實行普選、堅持特首人選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以及堅持普選辦法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的有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