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宇內幕交易案罪成

林光宇內幕交易案罪成

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涉利用內幕消息購入香港飛機工程公司股份,獲利近8萬元,被控一項內幕交易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林光宇下午去到法院聽判決。裁判官表示,雖然林光宇聲稱飲醉酒,開董事會前購入港基股票,但質疑他飲醉後,能由中環自行走到金鐘,用電腦複雜操作,認為當時並無受酒精影響。

案情指,林光宇前年擔任港機工程非執行董事期間,涉嫌利用太古收購港機工程股份的內幕消息,買賣港機工程股份,獲利近8萬元。

林光宇早前在庭上解釋,當日在買股票前,曾出席午宴,在席上飲了5杯酒,在不清醒的情況下買入港機股份,當時完全忘記了自己是公司董事。

現年68歲的林光宇,1962年加入民航處,擔任航空交通控制助理員,由基層做起,任職期間平步青雲,至98年升任民航處處長,04年退休,於民航處服務41年,離職時月薪約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