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埋怨不夠使 官稱已盡量寬待

梅媽覃美金(左)。歐陽聯發攝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九旬母親覃美金,今早向高等法院申請一筆過約9萬生活費,用作購買中藥和償還倉租;梅媽另外亦申請每月萬五元租用迷李倉,用來存放梅艷芳買下的酸枝家俬。法官在滙豐信託及遺產受益人妙境佛學不反對下,批出兩筆款項款項,並打算稍後待確認看護身分後,批准她每月生活費增加4萬2千元,作聘請看護之用。 梅媽在庭上埋怨生活費不夠用,指今早要搭「叮叮」到法院,她又在庭上嘆謂「第日唔好生仔,養大仔女,仔女都唔養番自己」。 法官陳江耀回應梅媽,指雖然無意批評她堅持打官司,但她確實因拖延已久的官司才招致破產,並指官司的對錯早有定論,法庭之前已盡量寬鬆對待她,不為她帶來麻煩。 法庭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