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豔芳母親申請預支生活費被拒案上訴得直

梅豔芳母親申請預支生活費被拒案上訴得直

已故歌手梅豔芳的母親覃美金,向法庭申請由梅豔芳遺產中,一次過發放5500多萬元予她,作為未來15年的生活費和醫療開支。原訟庭早前拒絕其申請,上訴庭今日頒下判辭, 判覃美金上訴得直,但申請要發還原訟庭重新處理。 至於覃美金申請另一筆30萬元的款項,用來交租,就被上訴庭駁回上訴。 上訴庭的判辭又指,覃美金提出訴訟已是11年前的事,但案件至今尚未了結,期間覃美金只是不斷申請臨時命令,以提取款項。上訴庭將案發還原訟庭,以作進一步指示,並表明應該盡快就永久命令訂下聆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