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審閱求情信許案明早判刑

許仕仁等乘囚車離開高院。蘇正謙 攝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世紀貪污案22日開庭,法官麥機智聆聽各被告求情後表示須時考慮,將案押後至明早10時半才判刑。 代表許仕仁的大狀蔡維邦率先為許求情,並呈上5封求情信,包括由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撰寫的,重點提及兩人於98年亞洲金融風暴期間「打大鱷」的政績,並讚揚許任內的表現極為優秀,但指出私生活如何則是其個人選擇。 前立法會議員劉千石讚揚許極為聰明,是「橋王」。許的皇仁書院校友及前工商局局長周德熙,讚揚許以聰明及高超的解難能力而聞名,坦誠盡心於港府中服務。香港大學前校長徐立之為許求情時強調不會受本案的結果而影響他對許的尊重,因為許在其心目中對香港作出極大貢獻。 代表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求情指,在判刑上,法官不應將郭炳江的案情視為最壞的情況。雖然案件涉及政府極高官員,但沒證據顯示郭炳江直接地因而得到政府政策上的利得益。 郭炳江兄長郭炳湘回應媒體查詢時表示,自己一直通過法律顧問跟進新地一案。他認為,對於被指違反普通法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郭炳江應該被判無罪。甚少出席公開場合的郭炳江兒子郭基煇,也罕有地現身高院支持父親,旁聽期間除細心聆聽外,也不時望向犯人欄內的父親。法庭小休期間,更與叔父郭炳聯一起在牧師面前祈禱。 代表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的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Winter求情指,陳鉅源是極忠心的職員,涉款的來源亦不是他,希望法庭把兩項定罪視為一次貪污行為處理。代表關雄生的大狀表示,希望法官不要判處關雄生最高刑罰,案件並非最差的一類,關亦不是始作俑者。 另外,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指,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最高刑罰均為入獄7年及罰款。雖然本案沒有類似案例參考,但呈上前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的案例。 主控官亦已鐵定向被定罪4被告索取近1億元訟費。主控官指,郭炳江及陳鉅源於早上沒對支付控方訟費一事提出反對,控方經計算後,認為兩人須分別支付1250萬訟費,合共2500萬。此金額獲郭、陳兩方同意。 法庭記者:徐曉伊、廖卓怡、彭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