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黑錢30億 秦錦釗等6被告還柙

秦錦釗。

前「豪宅大王」秦錦釗涉與5名男女走私電子器材及洗黑錢,總金額達30億港元。6被告被控串謀輸出未列艙單貨物罪及串謀洗黑錢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14日再提堂,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拒絕接納辯方的擔保申請,6被告須還柙看管。 6被告依次為秦錦釗(57歲)、陳潔貞(50歲)、林雅茵(41歲)、秦礎成(42歲)、侯宗慈(56歲)及傳朝華(39歲)。 控罪指,秦錦釗涉與林雅茵、秦礎成、侯宗慈及傅朝華,在2011年6月10日至2012年1月12日期間,與最少11人串謀走私大量銅板、電子產品、電子零件、手提電話等到內地。泰錦釗另涉與陳潔貞、林雅茵及傅朝華,在2010年1月4日至2012年1月19日期間,串謀最少11人洗黑錢,涉及12億港元、2億美元及3千英磅。 法庭記者:徐曉伊、邱蔚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