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禁洪瑞珍三文治 旅遊手信或墮法網

洪瑞珍三文治包裝指示要冷藏。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本港再多十三人進食台灣洪瑞珍三文治後懷疑食物中毒,當中兩人送院。截至昨午四時,本港已有四十六人進食洪瑞珍三文治後不適。食安中心昨公布即時禁止洪瑞珍三文治進口及在本港出售,中心懷疑是上游處理食物時出問題導致多人食物中毒。至於港人自攜洪瑞珍三文治入境會否犯法,食安中心未有明確回應,只稱不鼓勵有關行為,有立法會議員指這做法容易令人誤墮法網。 衞生防護中心昨接獲多十三人進食台灣洪瑞珍三文治後不適個案,六男七女患者介乎三至六十九歲,他們於上月廿五日至三十日期間進食三文治後六至三十一小時內,出現腹瀉、腹痛、嘔吐和發燒等腸胃炎病徵,當中十二人曾求醫,兩人送院治療。患者進食的三文治分別經網上、手機通訊程式、黃大仙某商場展銷攤位和尖沙嘴某超級市場於上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八日購入。 截至昨午四時,本港已有四十六人進食洪瑞珍三文治後不適,化驗結果顯示當中六人的糞便樣本對D組沙門氏菌呈陽性反應。 另外,澳門衞生局昨亦接獲鏡湖醫院通報,有兩名當地居民進食洪瑞珍三文治出現胃腸炎症狀,當中一人出現感染性休克需在鏡湖醫院接受重症監護治療,情況穩定;另一人則情況一般。該兩名患者進食的三文治都是由香港友人從台灣購入後轉贈,並有用乾冰儲藏,而該兩名患者的香港友人食用三文治後亦感到不適需送院治理。 食安中心昨決定即時禁止洪瑞珍所有批次和口味的三文治進口及在本港出售,同時呼籲市民切勿進食、自攜入境和從網上購買有關三文治。食安中心表示,事發後已即時聯絡業界並追查食物來源和分銷情況,據入口商記錄顯示,有問題三文治均從台灣入口本港,而從流行病學角度和調查所得資料,懷疑是上游處理食物過程出問題,導致多人食物中毒。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規定,所有本港出售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違者可被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食安中心宣布禁售後,旺角中心有長期售賣洪瑞珍三文治攤檔未有營業,攤檔鋪上綠布,並有人將撕走所有洪瑞珍圖樣。 至於市民攜帶有關三文治入境自用或當手信會否犯法?食安中心發言人表示,理論上是不可以攜帶入境,但強調由於難以在關口逐一抽查行李,因此呼籲市民不要攜帶入境。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食安中心的做法有漏洞,容易令市民誤墮法網,他建議海關和入境處在關口張貼告示,提醒旅客不得攜帶有關三文治入境,如身上持有則須即場棄置。 北斗鎮的洪瑞珍負責人,接受台灣傳媒訪問時重申,沒有直接將三文治出口同賣到香港,但推測天氣熱,三文治沙律醬變壞的可能性很大。又指由於食物安全問題令人心惶惶,會全力配合相關部門的檢驗。而台北衞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表示,已要求衞生局,全面清查洪瑞珍在台灣的十五間店鋪,當局又表示,洪瑞珍三文治在台灣至今從未涉及食物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