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成員拒捕判社服令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去年來港簡介政改時,「熱血公民」成員九月一日在李下榻的灣仔君悅酒店外集會。集會結束後,多名成員突企圖衝出馬路,其中一成員早前被裁定拒捕罪成,昨被判需履行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黃士翔認為:二十三歲被告鄭皓文(圖)的行為很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對其他道路使用者亦造成危險。但他接納報告指被告有悔意,及對日後公眾集會情況有反省。 辯方大律師朱寶田指感化官認為被告生活正常,對事件有反省,因此建議社會服務令會比感化令更適合被告。感化官亦相信服務令能加強守法意識,及讓被告回饋社會。 但「熱血公民」主要成員鄭松泰在庭外表示,服務令報告原建議裁判官判以中度社會服務令,但二百小時屬重度。他續指待索閱判詞及報告後,會再考慮是否上訴。 鄭松泰認為,本案連同昨早四名「光復元朗」示威者被判處監禁等刑罰,顯示現時香港司法制度落在獨裁者手上,變作了打壓異見人士聲音的工具。但他一再強調會堅持抗爭。案件編號:東區刑事六一七──二○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