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求逆權佔錦繡花園3地段

男子盧廣帶聲稱自己逆權管有新界元朗錦繡花園3046至3048號地段超過12年,已取得該土地的管有業權,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聲明憑藉《時效條例》,該3個地段的註冊擁有人及其業權繼承人所擁有的業權告終,並由他取代成為註冊擁有人。 被告為3046號地段註冊擁有人文國棟及郭慶文、3047號地段註冊擁有人馮卓橋及馮卓妍、3048號地段註冊擁有人張錦飄(均譯音)。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