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生「心穿窿」政府允賠

科大生「心穿窿」政府允賠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一歲香港科技大學二年級男生於威爾斯親王醫院出生時,遭診斷為「大血管轉位」,須施手術在心臟間的「卵圓孔」位置,進行擴大心孔至九毫米的手術,但院方其後才得悉誤診,根本毋須施手術,又指心房的孔會自行瘉合,可是至男生十二歲時才發現心孔已擴張至三厘米,最後須再進行手術縫合;現時男生身體機能猶如五十歲男子一樣。男生就醫管局的失誤,昨於高院興訟索償八百萬元。 原訴人馮俊文於九○年出生,遭威院誤診而施行心臟手術,影響男生一家的日後生活,早前入稟高院向醫管局及代表食物環境衞生局的律政司索償。而政府一方已承認有關醫療失誤,但未能就八百萬元的索償額妥協,雙方因而開庭審訊。 興訟索償八百萬 代表原訴的大律師Neal John Clough於庭上指出,事隔二十一年,院方至今天始承認醫療失誤的責任,形容是一宗悲劇和罕見的複雜醫療失誤的索償案件。事源於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原訴人在威爾斯親王醫院出生,出生翌日曾任中大醫學院兒科學教授的宋銀子醫生誤診他患上「大血管轉位」,須為原訴人施行手術,並要在心臟間原有的卵圓孔擴大至九毫米,讓左右心房的血液可互相流動,惟三個月後,院方才告知原訴人父母根本沒有心臟疾病,又以原訴人的圓孔日後會自行瘉合,毋須作特別的跟進。 原訴一方續指,九六年只有六歲的原訴人突下半身水腫,全身出現紅疹及肚痛等徵像,更有心臟衰竭的可能,即時到威院求診,但院方仍未發現原訴人病況的嚴重性。○二年,因原訴人的父親馮貴權懷疑患上肺癆,全家進行身體檢查時,始發現原訴人的心臟圓孔根本沒有瘉合,反而擴大至三厘米大,由於影響血液輸送的壓力,心臟已漲大至「一個橙」般大。原訴即被安排於○三年二月五日在葛量洪醫院進行心臟修補手術。「死裏逃生」的原訴人卻○九年被專家評估他的身體機能「猶如五十歲老伯」,至今仍出現心口翳悶、「氣頂」的情況。 心臟大如「一個橙」 Clough強調,原訴人出生時原本「無病無痛」,卻因為院方的誤診,令他接受了不必要的手術。Clough又引述心臟科專家胡中權醫生的醫療報告指,原訴人到醫院覆診的次數太少,而他本應早於五歲左右,便須進行修補手術,但手術要到○二年才獲醫治,影響他在學的發展。惟政府一方的專家證人報告表示,原訴人的病情並沒有被延醫,而且他的身體狀況也處於正常及可控制的水平。案件編號:高院人身傷亡一一一三──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