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案被告聲稱07年函廉署投訴圍標

被告聲稱07年致函廉署投訴有圍標。李志湧攝

沙田翠湖花園2.6億天價維修工程案,首名被廉署落案起訴的工程公司前東主丘瑞田(57歲),涉串謀他人提供4500多萬賄款,以圍標方式取得翠湖花園、濱景花園,以及土瓜灣一住宅大廈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被控5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 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在區域法院審理,被告准以現金5000元條件擔保。被告在庭外表示,他早於2007年已致函廉署,投訴有圍標。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0年至2014年2月期間,與一名顧問公司董事、另一間顧問公司的一名股東及一名翻新工程分判商串謀,以沙田翠湖花園翻新工程總費用的17%作為賄款,分別提供2600萬元(工程費10%)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1500萬元(工程費6%)予新昌管理集團高層樊卓雄、260萬元(工程費1%)予物業經理許鈞碧。 約20名「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成員在法院外抗議,要求廉署徹查。 法庭記者:邱蔚怡、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