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海濱管理局《施政》敲定

設海濱管理局《施政》敲定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經填海後的中環新海濱正逐漸成形,但隨着其中兩幅新填海用地的公私營合作計畫「夭折」,涉及用地至今仍無長遠規劃,據知政府因此將會加快成立法定的海濱管理局,負責為維港打造世界級海濱。盛傳下周公布的《施政報告》,將就成立海濱管理局一錘定音,海濱事務委員會將於短期內就此展開公眾諮詢。 由上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兼任副主席的海濱事務委員會,在政府換屆前已通過成立具法定地位的海濱管理局,由於林鄭月娥亦有過渡至新政府,據知成立海濱管理局的構想,早已獲得現屆政府「收貨」。 據了解,由於大會堂以北的四號和新政府總部對開的七號新填海用地,在引入公私營發展模式時,未能物色合適的營運機構,令兩幅用地沒有長遠規劃,加速了成立法定海濱管理局的需要。當局即將在海濱事務委員會的協助之下,展開為期六至九月的公眾諮詢,初步預計設有聚焦小組及公聽會,聽取市民對設立海濱管理局的意見,以及趁機向市民解釋設立新架構的需要。 消息指,由於海濱管理局屬於嶄新概念,諮詢時不會有預設立場,但據了解,海濱用地日後的規劃權誰屬,預料會引起公眾討論。據海濱事務委員會初步評估,海濱管理局日後可參照西九管理局及市建局的營運模式,可在所持有的土地自行規劃,但仍然必須經由城規會核准,料公眾會較為接受。 此外,委員會也認為,海濱管理局日後並不適宜,一下子管理全長七十三公里的海濱土地,認為應該「從小做起」,最適宜先由中環新海濱開始,當做得成功後,才慢慢負責管理其他地點。至於其餘海濱地段,委員會認為即使初期並未由管理局直接持有,但管理局仍應該可以參與其規劃工作。 發展局發言人在接受查詢時證實,由於相關的討論顯示,中環新海濱的四號及七號用地的可建商用總樓面面積有一定的限制,從商業角度上以私營機構參與模式發展未必可行,因此當局正研究由建議的法定海濱管理局推動有關發展的可行性。 發言人表示,政府內部現正仔細研究海濱事務委員會就建議成立海濱管理局所提交的報告,委員會早前亦成立了由委員吳永順領導的專責小組,就公眾參與活動及相關事宜提出意見;政府會繼續與委員會緊密合作,就成立海濱管理局的建議,推展公眾諮詢工作。 吳永順表示,必須承認在現有政府架構之下,海濱管理工作存有盲點,令維港海濱至今仍未能稱得上是世界級,因此有需要另設架構。他說,外國經驗顯示,若由單一機構一手包辦海濱的規劃、設計、營運,推廣工作,較有機會令海濱較具活力。他不評論《施政報告》會否就成立海濱管理局着墨,但認為由早年成立共建維港委員會至今,有關問題已討論八年,若然可以取得公眾支持,應盡早將議題交上立法會討論,令海濱管理局可以盡快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