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稱無責任披露1118萬款項來源

許仕仁涉貪案第76天在高院續審,首被告許仕仁出庭自辯。許仕仁表示,於07年底收到的1118萬元,不是來自郭氏兄弟及新地,亦與他們無關,與他出任司長及行會非官守成員也無關。 不過,許認為他完全無責任向政府披露他收了1118萬,因為款項來源與他出任公職完全無關。 許表示他1948出生,在皇仁書院讀中學,之後入讀港大主修英文,1970年畢業後便加入政府公務員行列,至2000年辭職,他於1974年結婚,與妻子並無子女,其妻也是退休公務員。他於07年底獲委任為政協常務委員,去年遭頒令破產。 法庭記者:彭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