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真普聯三個普選方案沒基本法律依據

譚惠珠:真普聯三個普選方案沒基本法律依據

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認為,真普聯提出3個普選方案都沒有基本法律依據。 她解釋,人大常委會在07年已經就如何普選特首作出決定,需要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經民主程序提名,然後一人一票合法地選出,有關決定的約束力不能選擇性地跟隨。 譚惠珠又說,香港人有言論自由,可以自由討論及學術探討,但當真正決定如何提名時,必須根據基本法及人大常委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