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談判組今年已出動逾三十次處理企圖自殺案為主

警察談判組今年頭五個月,奉召出動三十二次,去年全年就出動八十一次,七成案件涉及企圖自殺。談判組主管黃廣興表示,談判員由警員自願兼任,通常在事發後三十至四十五分鐘到現場,游說當事人時,會注意不要觸動他們的情緒,主動聆聽是最重要技巧。他們去年成立研究及發展小組,研究海內外案例,分析針對不同人的游說技巧,以及研究自殺原因,優化處理危機能力。
早前一名男子在中環爬上天橋頂示威,前往調查的警署警長劉志堅,由天橋跌下不幸殉職,黃廣興表示,談判員有受過基本安全訓練,如果要在天橋或高空位置工作,會與在場的消防員商討位置,一定會以安全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