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銳武」裝甲車從未使用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警方在○九年購入六輛「銳武」裝甲車及兩部LRAD長距離揚聲裝置,用於防暴行動,迄今未在任何行動中使用,重申有關裝置並不會在公眾集會及遊行活動中使用。而「手拋無剌激性橡膠爆破防暴榴彈」供警察機動部隊作日常防暴訓練用途,於○九年曾向供應商購買達一萬枚,作未來數年訓練之用,分別在去年及今年分兩批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