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李楓酒駕車證過期罰款停牌

李楓。楊思雅攝

活躍電影、電視和話劇界的資深女藝人李楓(原名李惠歡),繼數年前涉停牌駕駛後,去年聖誕節當日下午在觀塘駕私家車撞壆,右前輪甩脫。警方其後到場調查,替李進行「吹波波」呼氣測試,發現超標,將其帶返觀塘警署,惟她拒絕提供呼氣樣本及揭發所駕的私家車行車證已過期。李今在觀塘承認沒有提供呼氣樣本及駕駛未獲發牌車輛兩罪,被判罰款11000及停牌兩年。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李惠歡(61歲),今求情指承認過失,解釋指案發當日聖誕節「自己同自己慶祝,飲大咗」,因為香港電視不獲發牌,所以無事業,沒有收入,希望「法外情,法內情」,從輕發落。 案情指,被告12月25日當天駕駛私家車駛至將軍澳道失事,警察到場為她進行「吹波波」測試,結果是61度,超出法例定明22度,惟她其後在警署拒絕提供進一步呼氣測試。 法庭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