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改判普通襲擊罪成 梁國雄稱被律政司針對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去年參與本台《城市論壇》期間襲擊保衞香港運動成員郭綺華,罪名不成立,控方上訴,東區裁判法院今日改判他罪成,罰款3000元。 案發在去年7月6日,梁國雄出席《城市論壇》,郭綺華上前指罵對方,梁國雄就推郭綺華面頰。裁判官溫紹明表示,之前自己只是主觀地認為被告要自衞,但經客觀分析認為,郭綺華沒有進一步行動,過往亦沒有襲擊梁國雄的意圖,認為梁國雄當時反應過敏,相信被告並非合理自衞,改判他普通襲擊罪成。 梁國雄在庭外強調律政司針對他,又指如果自己有罪,以警棍打市民的前警司朱經緯就更應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