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亞女事件」開拆散母女先例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非常母親堅持只讓女兒入讀第一組別中學,令人聯想起二十六年前的「郭亞女事件」。當時傳媒揭發六歲女童郭亞女疑被患精神病母親禁錮足足六年,時任社署署長陳方安生下令破門入屋救出女童,社署事後以懷疑虐兒為由禁止兩母女見面,曾被批評濫權。 郭母是一名患精神病的失婚婦人,郭亞女自出生六年以來未受過教育,並未與同齡兒童接觸,每天最少有五小時被反鎖獨處屋內。 一九八六年五月九日,時任社署署長的陳方安生,召喚警方、房屋署及消防處等往郭家兩人的葵興住所,破門入屋,強行將母女分開。社署更引用《保護婦孺條例》,安排不見天日的郭亞女入住女童院,又將郭母送入精神病院接受四個月治療。 事件引起社會輿論,質疑社署破門入屋的必要性,陳方安生亦被批評拆散兩母女,遭社工界要求引咎辭職。政府隨後作檢討及公布《郭亞女事件報告書》,提出一系列建議,社署因而設立緊急個案社工隊及心理專家支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