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斐森指校委各有否決理由

馬斐森。

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日前否決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學術人事及資源)一職。港大校長馬斐森出席國慶酒會後,並無正面回應是否有人干預委任問題,只稱每名校委都有自己的理由作決定,原則是以大學利益為依歸。 馬斐森續指,自己的所有決定都基於以上原則。他又認為,校委會討論的內容應該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