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姐」謀殺案 被告警誡下指不滿被拒過夜

被告警誡下指不滿死者不讓他過夜。

油麻地「鳳姐」被殺案,被告陳鵬(20歲)被控一項謀殺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等候遺傳基因(DNA)、指模及驗屍報告,押後至11月6日再訊,期間還柙。 被告涉於本年8月26日在油麻地新填地街一單位殺害性工作者李建風(45歲),警誡之下指不滿死者不讓他過夜。控方指死者在處所倒臥血泊中,身中多刀,20米外發現相信是兇器的利刀。被告之前曾光顧同樓另一「鳳姐」,但被拒絕過夜。庭上被告需普通話翻譯,但控方指他應非內地人。 根據早前消息,死者持雙程證來港,在上址經營色情服務,交易後涉被一名青年嫖客斬死,他逃走後在觀塘疑畏罪跳海自殺,後被警方拘捕送院。 法庭記者:伍凱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