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影碟租賃界昨終與發行商昨日在四方會議中達成共識,租賃版影碟的入貨價將由原先提出的30%至100%的增幅,減至最多30%,生效期為一年,一年後再由市場機制決定入貨價格,令新版權
條例能如期於4月25日執行,租賃界預計,屆時影碟租金約上升一至兩成。
政府去年通過新版權條例,原計劃於今年4月25日執行當中有關影音光碟租賃的條文,但發行商與租賃店一直未就租賃安排得出共識。
發行商、租賃店、消委會和政府代表昨日舉行會議,終達成數項協議,包括租賃版影碟的入貨價增幅必須為30%以下,發行商亦會取消9100元的保證金,但租賃店要繳交1000元登記費,措施為期一年。發行商亦承諾,至少有八成的零售版影碟會有租賃版推出。
代表發行商的影視發展基金會主席龔德民表示,最重要是新例能夠如期執行,一年後再因應市場情G決定新價格。據了解,消委會代表亦同意,一年後的價錢應由市場機制決定,因雙方議價可能會違反公平競爭原則。
租賃業大聯盟發言人楊長青對結果感滿意,但現時並無監管價格機制,若有紛爭會交版權審裁處定奪。另一發言人黃錦安相信,30%的增幅對現500多間影碟租賃店影響不大,估計4月25日起影碟租金會升10%至20%。
發行商將於刊憲後開始替租賃店登記,消費者可憑標記分辨特許店及非特許店。龔德民說,租賃版及零售版影碟包裝不同,租賃版影碟會清楚寫上是「租賃版」,並印有發行商的名字。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歡迎雙方達成共識,達雙贏局面,符合公眾利益。早前曾協助租賃店的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指出,對雙方達共識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