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這份涉及複雜概念的競爭法諮詢文件,一口氣拋出50個建議,大部分立法會議員尚未閱畢整份報告,故未有提出具體看法和立場,較多議員認為,文件中字詞定義不清,令法例含糊。政府回
應稱,條文不應「寫得太死」,又指目標是在特首曾蔭權任內完成立法。
競爭法若要成功立法,必須取得立法會的足夠支持,公民黨、民主黨和工聯會已率先表明支持立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馬時亨指出,負責審議和通過這條法例的將是下屆議員,並指希望在2012年曾蔭權任期屆滿前完成立法。
代表商界的自由黨主席田北俊,昨日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表示,是次的諮詢文件,較上一份諮詢文件更能釋除中小企的疑慮。自由黨一直的立場是支持為個別行業制定競爭法,但田北俊昨沒表態是否支持這份建議制定「跨行業競爭法」的文件。
公民黨和民建聯均認為文件中的用字定義不清。公民黨譚香文質疑,文件中提出的「公眾利益」豁免條件,其定義會否令法例存有灰色地帶。民建聯陳鑑林則指出,負責調查反競爭行為的競爭事務委員會不受理「無理取鬧」,但定義為何?馬時亨只表示留待競爭事務委員會決定,認為條文不應「寫得太死」,缺乏彈性。
香港工業總會主席陳鎮仁指出,次輪諮詢文件回應了商界在06年首輪諮詢時所表達的關注和擔憂,該會稍後會定出立場,向政府呈交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