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8年度居屋供應減2200伙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首批合共二千二百個的新居屋單位,可於一六至一七年度供應市場。當局上月回應議員質詢時,根據六月的數字,新居屋重新推出後第二年,將有多達六千四百個單位可以「接力」供應。不過,當局昨日最新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一七至一八年度可供應的居屋單位數目,需要減少二千二百個,降至只有四千二百個。 原因是面對公屋用地需求緊張,房署最新決定,將未來居屋供應主要來源,可提供二千二百個單位的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三號用地,與鄰近的一幅面積較細五號公屋用地,對調用途,減至只可以提供七百個居屋單位。連同可興建九百單位的彩虹彩興路用地,由於被區議會要求增加社區配套設施,同樣需要押後上馬。 結果令一七至一八年度可供應的居屋單位數目,大減二千二百個,降至只有四千二百個。 另外,經過各相關政府部門的努力,當局稱已物色足夠土地,可於在一七至一八年度以後的五年內,興建超過十萬個公屋單位,滿足《施政報告》所提到的建屋目標。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在立法會表示,有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委員曾經建議,只要公屋富戶入息或資產超額,就要交還公屋,當局會跟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