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拘411內地水貨客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12日披露,由9月19日至11月30日,入境處聯同其他執法部門共進行了19次代號「風沙」的聯合執法行動,共拘捕411名持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內地居民,涉嫌因從事水貨活動而違反逗留條件。

在這些被捕人士中,75名內地居民被檢控,其中64人被判監四星期至兩個月,4人仍在等候法庭聆訊,7人在徵詢法律意見後被撤銷控罪;其餘336名內地居民已被遣送回內地。

黎棟國12日在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入境處已按既定機制,將被定罪的內地居民名單,通報內地有關當局注銷他們的赴港簽注。

他強調,在處理每宗案件時,入境處都會作出詳細的調查。一般而言,搜證方面會集中於水貨客是否被聘用、開辦或參與業務,在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違反逗留條件,入境處便會作出檢控。鑒於這是一項刑事檢控,搜集的證據必須達至「排除合理懷疑」的高要求,才會考慮提出檢控。

他續指,對於未能成功檢控的人士,在他們日後來港時,入境處會詳細審查他們訪港目的。如對他們來港的目的有懷疑,入境處可能會拒絕他們入境。

黎棟國說,整體而言,各執法部門的聯合行動已經初見成效,有關地區的秩序已有所改善,但仍會密切留意水貨活動的營運模式。據他了解,內地當局亦已加強打擊水貨走私活動,他指兩地相關執法部門會繼續保持緊密的情報交換及進行聯合分析,並按需要采取深港兩地同步的執法行動,打擊集團式的水貨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