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最近雖然天雨連連,但陽光偶爾也會露面,不少女士都做足防曬措施。消委會檢視市面28個防曬用品樣本,當中不少註明「完全阻隔太陽」,但歐盟於06年已禁止防曬產品有「阻擋太陽」等誤導字眼,因為無論太陽油的防曬系數(SPF)有多高,都無法完全阻隔陽光中的紫外線,反而有可能引致敏感。消委會指出,日常只要塗SPF 15至25的防曬產品已經足夠。
紫外線無法完全阻隔
消委會檢視了市面28款防曬產品,包括5款兒童專用的,結果發現不少有「阻擋太陽」、「阻擋紫外線UVA和UVB」、「立即且長期對抗UVA和UVB」等聲稱。然而,歐盟早於2006年9月已宣布,禁止防曬產品在標籤上作上述有誤導成分的聲稱,惟禁制令並不適用於歐盟以外地區。
SPF值高產品可致敏感
消委會指出,市民在挑選防曬產品時存有不少誤解,以為SPF愈高,保護愈好。事實上,無論SPF有多高,都不可能完全阻隔陽光中的紫外線,SPF 15至25的防曬產品對一般人已足夠,反而有否塗搽足夠分量更加重要。以中等身材的成年人計算,全身約需塗6茶匙(約36克)防曬用品。
消委表示,SPF值高的產品,未必適宜每日或經常使用,特別是兒童和皮膚敏感者,或會引起過敏反應。消委會提醒市民,要因應天氣、暴露於日光時間的長短、環境和活動性質選擇防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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