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婦人昨日凌晨駕駛寶馬房車沿青葵公路往東涌,其間以低速在快線行駛,當駛至荔景對開時,被交通警截停,要票控她「在快速公路上無靠左行駛」,婦人聞言情緒激動,更呆坐公路以示抗議,擾攘半小時後,警員始將她勸服,婦人並遭警告及票控。
突走到路肩坐下抗議
涉違反交通條例婦人姓鄭(46歲),她昨晨零時許,駕駛一輛逾30萬元的寶馬Hatchback房車,沿青葵公路返東涌寓所。其間有交通警員發現她一直循快線以低速行駛,涉嫌違反「在快速公路車路上的左邊行車線上駕駛」的道路交通條例,於荔景對開長青橋截停她。
當交通警提出票控時,鄭婦情緒激動,突然衝出車外走到路中,又坐於路肩位置抗議,交通警屢勸無效,召警增援。擾攘約半小時後,鄭婦終肯返回車內接受調查,警員為免鄭婦再度失控,一度要圍着房車四周,警員其後向她口頭警告及發出告票後,着她駕駛離開。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規例》,在快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除超越前面車輛或有車阻礙以致無法靠左外,都必須靠左邊線行駛,否則即屬違法,定額罰款為450元,毋須扣分。鍾指出,車輛行駛並無下限速度,但低速車輛必須靠左行駛,若因過慢而影響後面車輛形成車龍,則有可能被控不小心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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