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奧運馬術賽如箭在弦,13場比賽中有11場門票已售罄,但觀眾千萬不要以為入場後有如參加嘉年華,因為賽場內規矩多多,至少有「25個不准」,包括不准穿著帶政治、商業、宗教等宣傳內容的衣物,不准拍照後與他人分享或發布,連「支持香港運動員」、「中國加油」的標語也不得帶進場。有關注人權組織質疑規則違反國際人權標準,有立法會議員形容,這些規則摧毁言論和表達自由,把奧運矮化為「無自由的奧運會」,執行時會惹起不少爭議。
第29屆奧林匹克奧動會運馬術比賽(香港)有限公司(下稱馬術公司)昨日公布沙田和上水雙魚河比賽場館規則(見表),包括不得攜帶內容帶歧視、政治含意、政治、商業、宗教、種族等宣傳的橫額、衣物、旗幟等,馬術公司保安和支援部高級經理劉偉明表示,若有市民穿著有關衣物,在接受保安檢查時可能會被拒絕進場,「我們不會要他脫下該衣物,但若他沒有內衣或其他衣服更換,可能要請他離場」。
何謂政治宣傳 職員「憑常識判斷」
但何謂「政治宣傳」?印有「Freedom」(自由)字樣的衣物算不算?國旗是否等於宣傳國家?馬術公司保安及支援部總監伍偉傑解釋,很難界定政治或宗教的定義,但馬術公司職員會以「常識」判斷,「當然有一些字句或圖案是很難一概而論,所以市民若自己也有懷疑,最好不要穿這些衣物,反正大家都是參加體育活動,不是想挑戰什麼」。
議員轟「無自由的奧運會」
除了政治宣傳,印有名字或商品標誌亦被視為不同類型的宣傳,「支持香港運動員」或「劉翔加油」等標語亦嚴禁攜帶,而非「北京奧運2008」贊助商的商標,則要以標記的大小和位置來介定是否屬宣傳。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批評有關規則違反國際人權標準,「我們看不到馬術公司如何在法治之區內,禁制穿著口號T恤等不妨礙他人的和平政見表達」。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過往多屆奧運皆未見有關規則,「別人辦奧運,觀眾甚至可穿上以國旗設計的褲,亦可穿著有商標的衣服,唯獨香港和北京的場館內沒有言論、穿著和表達自由,把奧運矮化為『無自由的奧運會』」,他又擔心執行規則時會惹起不少爭議。立法會議員劉江華亦指爭議難免,但相信香港市民不會刻意挑戰規則,發生混亂的風險不大。
馬術公司亦限制拍攝活動,指必須獲授權或屬私人用途、不能與人分享和發布,即不能存放到個人網頁上,本報進一步查詢有關意思時,馬術公司則回應指相片、聲帶和影片不得作商業用途。
由於大會不設公眾停車場,觀眾不得乘私家車、旅遊巴或的士直達場館,馬術公司會提供70部免費穿梭巴士在港鐵大學站和粉嶺站附近,以每3至10分鐘一班接載觀眾到兩個場館。警方會在馬術比賽前兩小時開始觀眾保安檢查,包括使用金屬探測器、X光掃瞄及無線射頻驗票證機,預計沙田場館可於1.5小時內完成1.8萬名入場觀眾的安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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