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星期三 天色良好 氣溫 20°C 濕度 81 % 詳盡天氣報告
新聞首頁 > 港聞 > >

梅媽申50萬應急被拒 質問法官「係咪見死不救?」

(明報)2008年7月19日 星期六 05:10

【明報專訊】已故歌手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早前因欠交北角地舖租金而引發一連串官司,最後因為欠約33萬元律師費被對方申請破產,梅媽下周一繳費限期在即,昨向高院申請從梅艷芳的遺產中支取50萬元應急,遭法官拒絕,梅媽在庭上質問法官︰「咁係咪即係見死不救?」

法官張舉能拒絕「梅媽」的申請時說,梅媽拒絕向法庭透露實際欠債資料,張官亦相信她仍有其他數目不少的債項,遺產案中的律師費相信亦是借貸而來。他又估計破產呈請中的債項只是冰山一角,若今次貿然批准申請,以遺產代她還款,難保再有其他債權人以同樣方式向梅媽追債,這樣會對其他遺產受益人不公平。

官﹕恐其他人依樣追債

張官又說,雖然梅艷芳的遺產整體運作健康,但由於欠缺流動資金,法庭早前下令出售的倫敦物業,至今仍未能出售,故要從遺產中支取50萬元有困難。

對於梅媽在這年紀面臨破產,張官表示明白會對其心理及社交有影響,但破產令某程度上可令一些沒有還債能力的人,不再被債權人追債,生活上有最低限度的保障,未必是壞事。

拒與妙境和解

梅媽聽罷法官命令,即質問﹕「法官大人,咁係咪即係見死不救?」她又說﹕「阿梅見我臨老名譽咁樣敗咗,都死唔眼閉!」

另外,梅媽指遺產對她的經濟供養並不合理,向遺產管理人提出訴訟,案件仍未審理,張官在庭上要求梅媽與另一受益人「妙境佛學會」商討和解,免得花錢打官司。梅媽昨在庭外表示不會和解。

【案件編號﹕HCMP2981/04】

寄給朋友 立即BLOG 即時列印 索取HTML碼

你怎樣評價這段新聞?(此圖會每15分鐘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