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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提早豁免外傭稅

(星島)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與入境處開會後,決定將豁免外傭徵稅兩年的措施提早一個月,即今年八月一日生效,當局預料約一萬六千多名外傭僱主可提早受惠,建議現仍待行政會議拍板通過,方可正式落實,據知行政會議將於下周二召開緊急會議進行審批。有外傭中介公司坦言,有不少剛簽新合約、但外傭尚未正式上工的僱主,要求重新辦理合約,以及早受惠。

  記者:陳意婷

  昨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與入境處助理處長陳詠梅召開會議,商討提早實施豁免外傭徵稅措施兩年的可行性。經過長達三個多小時的會議,張建宗發出新聞稿宣布,若得到行會拍板通過,上述措施的生效日期,將可由原訂的九月一日提前一個月至下月一日。他強調,基於八月是申請新簽證和續約的高峰期,預料此舉可讓一萬六千多名外傭僱主提早受惠。

  張建宗提醒,提前措施生效期的建議得以落實後,豁免徵款安排「將適用於所有由二○○八年八月一日至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兩年期間內,由入境事務處發出的外傭入境簽證,包括續簽的合約和新合約,並非由申請入境簽證的日期起計算」,他呼籲未能即時受惠的僱主,不要提早解僱傭工。

  剛簽新約僱主難受惠

  得成僱傭中心總經理廖翠蘭指出,措施提早生效,可令該公司過百名在八月需續約的外傭僱主提早受惠。不過,對近千名於六、七月份,剛簽訂新合約的僱主而言,並無帶來佳音。「他們第一期二千四百元外傭稅已交清,而外傭未正式上工的僱主,不少都向我們提出重新辦理合約,希望盡早受惠。」

  她續指,公司這幾天都叫僱主客戶待政府落實安排後,再作決定,倘為客戶重新辦理合約,公司需要為每名外傭重新辦理領事館及簽證,費用約三、四百元。惟政府昨日並未宣布會擴大措施至現有僱主,她透露,公司將要在今日召開會議,商討如何回應僱主的訴求,包括訂出重新辦理合約的費用。

  而豁免外傭徵稅兩年的措施,將會透過修訂《僱員再培訓條例》的附例來實施,至於實施的細節就有待行會通過後,才可詳細公布。據了解,為了加快措施的實施程序,原本已休會的行會,將於下周二待行政長官曾蔭權出訪東北三省回港後,召開緊急會議,審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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