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和入境處代表商討逾3小時後,終協議把豁免徵收「僱員再培訓徵費」(俗稱外傭稅)的實施日期提前於8月1日生效,估計有1.6萬多名外傭僱主受惠,有關建議仍待行政會議通過。
不過,一向擅於面對傳媒的張建宗,昨日罕有地沒有在會議後見記者,改由勞工及福利局新聞主任派發一篇數百字的新聞稿交代。張建宗在新聞稿中表示,豁免徵款安排適用於下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這兩年間由入境處發出的外傭入境簽證,包括續簽合約和新合約,而不是由申請簽證的日期計算。消息人士指所謂「發出簽證」日期是指外傭公司到入境處領取簽證日期,並非簽證生效日期。
由於暫停徵款涉及修訂《僱員再培訓條例》的一個附表才可實施,實施細節要待行政會議通過有關建議後才能公布。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接受當局做法,但希望退款安排切合實際情况,盡快紓解外傭僱主的困難。他又認為豁免期只有兩年,始終有僱主未能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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