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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打四方城﹕社會企業

(明報)2008年8月10日 星期日 05:10

【明報專訊】南(04年5月開始寫blog的,算是早開始的一批。網友是這樣介紹《香港仔公國》:「寫的題材太廣,有點難去說明,閱讀、電影、貓、人文、城市……」孔少林說公園仔「對香港事有態度」,大概也是因為不知從何說起。)

〈公園仔@香港仔公國 blog.age.com.hk〉

南說﹕

「社會企業」對我來說是個潮語(buzzword),總聽到人們談論着,卻只有個模糊的印象。

然而「社會企業」早已過了最潮的時間。早陣子我在某大學當兼職導師賺外快,同學們告訴我,這個名詞備受熱烈談及,源自董伯伯年代的扶貧委員會。後來曾蔭權接掌特首一職,多次在施政報告和參選政綱中以扶貧為主題,以發展社企作成具體的扶貧策略。在曾特首眼中,社企既可滅貧,又可降低失業率。原來資助予慈善機構的錢,撥一部分出來讓他們搞社企自給自足,可謂如意算盤,絕世好橋也。

在課堂內,我是來學習的人,教導我的是在做小組報告的同學,不過聽着聽着,我就不禁懷疑了。真的可行嗎?在香港,立心求財的小企業都已經很難存活,更何况經營者是比一般人更要吃虧的弱勢社群,勉強去辦當然也創造到一些職位,但多半需要補貼才能營運下去。這樣一來,自給自足的算盤很難打得響,而且也可能搞亂市場秩序。同學說下去,背後原來還有很多理論和學問,這裏也難以一一細表。不過他們說,為智障和傷殘人士而設的庇護工場,為邊青和更新人士而辦的洗衣店和車房,都是香港社企的先驅。

聽到這些實例,腦筋就稍為開通,原來所謂社企,向來都有。現在拍《赤壁》的吳宇森,當年有部《英雄本色》,戲中被手下出賣的豪哥,出獄後有家堅記車房收容他當的士司機。最近看青山真治的新作《悲傷假期》,戲中的大牌明星包括小田切讓、淺野忠信和宮崎葵,都在一家運輸公司落腳,療養自己人生的傷口。戲中的企業都由私人經營,但會收容天涯淪落人,不問他們的過去,不介意他們會帶來麻煩,危難時更會挺身而出,免他們受外界滋擾。

以人為本的社會企業,不一定要由志願機構來辦,有顆良心才是基本條件。當然我也知道,猶如人生避風港的社企,跟同學們討論的,是兩碼子的事。

西(多說話多做事,總要邊說話才能做更多的事,不能說的時候就寫寫寫寫寫。只寫觸

動我神經的事,無論是讚美還是詛咒也放進文字當中。)

麻利亞@我愛故我在 〈hk.myblog.yahoo.com/malaylayer〉

北(喜歡以語言述說無法言喻的狀態。)

〈鄧肇恒@speechlessness.com〉

東(來自安達充漫畫的對白:「雲層之上,任何時候都是晴天。」生活總有挫折,但別忘記,希望永遠存在。)

〈adang@雲層之上 someoneintheearth.blogspot.com〉

加入對話。

西說﹕

我近來聽得最多的四字詞是「立品發財」,即是先要立品,自會發財,其實它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發了達的固然要立品憑良心做生意,「發財立品」是必須的;但「立品發財」則好像是前因和後果,屬好心好報那一種,也說得對。

社會企業的意義是以策略性的商業營運方式賺錢,又用賺到的錢回饋社會,聽起來好像是個生生不息的良性循環。不過,如果營商的一味本住良心,若忘掉企業二字的包袱,很容易就變成純粹的慈善機構。常說要幫助非洲貧困的人,捐錢已不足以帶他們脫離永遠的苦難,我們應該教育他們如何開墾農地、種田、持續發展;社會企業亦然。企業喎,說的是如何做生意。以良心出發,但以商業手段運作,既要有慈悲,也要有狠勁,才得以組成社會企業這個矛盾的名號。

朋友在商營機構裏面做了十年八載,一天突然決定加盟社會企業。在社會企業裏面,同事們質素固然參差,初期上班像湊仔一樣,也有許多「諗唔明點解佢唔明」或者「有咩可能佢唔識」的疑惑。但她碰到的好人好事,還有人人本着良心做事的精神,又的確教她後生了十年,鬥志返晒嚟。

北說﹕

我一向以為,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比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 更容易在香港普及,不是因為香港的私營企業家特別有良心,而是因為前者早已深藏於本地的普及價值觀,不難明白和接受;後者需要挑戰的卻是整套文化觀念。

私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粗俗一點說,不過是「發財立品」,在我們的文化體系內總算有名有姓有頭有面,地位不輕,就算以陰謀論看待,最多也不過是博取好感、賺取宣傳而已,大家都會說很公平。但社會企業的概念卻近乎妙想天開﹕不求賺取最大利潤,注重社會目標,甚至強調可持續發展,幾乎違反了我城最耳熟能詳、彷彿天經地義的資本主義邏輯,恐怕也因此而惹來不少誤會和混淆──做生意又唔賺錢,又話係生意唔係慈善,究竟想點?

據說,我城的社會企業都不喜歡承認自己是社會企業,倒不知道是他們太聰明敏感,還是我們太害怕改變對世界的認知。

東說﹕

民間活動就像野花野草,沒人打理時長得最茂盛,一旦被人刻意栽培、胡亂施肥、好心規劃時,絕大多數都沒有好下場。當官方還未發掘出「社會企業」之名,街頭巷尾早就有其生存之道,然而冠上「企業」的好聽名銜後,卻反而難以肆意蔓生。

民間智慧從來都是超脫官方想像,主觀地認為,真正隱於市的小生意,該是免商業登記,可以隨時變卦的賺錢活兒。最典型例子當然是無牌小販,夏天可以賣甜品,冬天轉賣糯米飯;早上趕做三文治,下午出售砵仔糕,沒烹飪天分的可以賣成衣、水果或者玩具,生意旺時還就聘用相熟鄰居幫手……也許不能富貴,但不少人就是這樣養活了整個家庭。

不想站到街頭,還可以替人家包伙食、照顧小孩、出租電子遊戲機、做美容、弄木工,只要有氣有力,容易賺得溫飽。那時候,「綜援」曾經是一個遙遠的傳說名詞。

無名無牌的生存罅隙,隨規劃與城市法規日漸「完善」而遠去,當公屋商場盡收在領匯旗下,莫說是捐窿捐罅的小生意不能生存,連攞正牌交租的街坊生意都被大財團趕絕,所謂「社會企業」,變成現在式與未來式的傳說名詞。

本港4知名Blog人,每期開個局,打雀無暇,卻為四方城你唱我駡。

編輯:陳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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