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專業學院講師鄭展鴻,四年前駕車在屯門公路汀九段失事,被一條疑裝嵌不當防撞欄插入車廂「削頭」慘死,死者兄長鄭展鵬質疑路政署疏忽、製造「道路陷阱」害死其弟,多年來一直四出奔波蒐證及入稟控告政府,律政署最後願庭外和解,向鄭家作出賠償。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黃克競分校酒店、服務及旅遊系講師鄭展鴻(四十三歲),○四年十月十二日零時許,駕車在屯門公路九龍方向汀九橋失事撞向防撞欄,被一條「三波板」防撞欄貫穿車廂「削頭」,鄭傷重死亡。鄭的家人去年入稟高院,指該條裝嵌不當防撞欄對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要求當局賠償。
據悉,車禍發生後,兄長鄭展鵬懷疑路政署疏忽,經追查發現肇事防撞欄杆末端由於沒加裝石壆「修口」,私家車撞向末端時,鐵欄如利箭般由車頭插入車廂,貫穿車身,其弟就是被這條鐵欄「削頭」慘死。三年多來,鄭展鵬四出蒐集有關車禍證據,並聘請兩名道路設計專家進行調查,證明防撞欄裝嵌不當。
兄將部分捐「路安小組」
鄭展鵬表示,起初向政府部門包括路政署追究,但都不獲接納,故去年底才入稟控告政府,之後即獲律政署回覆商討庭外和解及賠償。至今年二月,該署應承賠償一筆金錢。鄭展鵬指不便透露金額,但就炮轟政府部門官僚,該筆賠償被拖延至最近才發放。他表示,自己雖有充足理據,但若打官司會拖很久,且律師費不菲,故才應承庭外和解。他又稱,胞弟出事後,民間組織「道路安全小組」曾就路欄安全撰寫報告,對他的索償很有幫助,所以會將部分賠償捐予該組織。
律師伍家賢表示,政府肯賠償不代表其有錯,因庭外和解賠償一方是在不承認疏忽責任下進行。他表示,政府願意和解是避免上庭時判詞對自己不利,輸了要賠償巨額堂費、律師費及賠償。記者 鄭斯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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