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首頁 > 港聞 > >

名醫涉騙保險重審 指證人記憶不可信

(明報)2008年10月1日 星期三 05:05

【明報專訊】著名泌尿外科專科張新村涉嫌虛報診症詐騙醫療保險診金,早前在上訴庭上訴得直,昨日由醫務委員會重審;辯方律師在醫務聆訊中質疑作證的病人口供前後矛盾,認為其記憶力不可信,而醫委會亦駁回辯方拒絕答辯的申請;案件將繼續聆訊。

被告張新村曾是香港神託會董事局主席、國際獅子總會港澳303區總監。他涉嫌4次虛報一名病人診症,以向醫療保險集團申領診金;醫委會於2008年2月裁定張嚴重違反專業操守,張上訴得直,醫委會昨日重審。

投訴人稱簽空頭單據換額外藥

投訴人昨日作供指出,投保的醫療保險集團規定,每次診症不能領取超過3日藥,費用會全數由醫保公司支付,每月可申報30次診症。但在2004年10月期間,他於張的診所接受抗抑鬱症治療,曾向張新村表示,每次只發3日藥太少;張主動提議即日發給他兩次診治共6天的藥物,但投訴人要簽署額外一張沒有寫名日期和診治內容的「空頭」單據,以便領取共6天的藥物。

其後病人在覆診時再次以同樣方式,另外開出3 張「空頭」單據,以便一次過領取4次治療共12天的藥物。投訴人指出,懷疑張新村利用以上4張「空頭」單據虛報其4次診症,以向保險集團詐騙診金。

辯方律師在庭上指出,投訴人因家族爭產的壓力而患情緒病,向張求診,當時其狀態不穩定、焦慮以及有自殺傾向,質疑證人記憶力的可信程度。而投訴人作供時,曾記錯服用藥物的分量及誤以為醫生從來沒有為他量血壓,口供前後矛盾。他認為,病人大可能曾經求診卻忘掉了,或因不滿他收取醫療報告的費用過高而作投訴。

寄給朋友 立即BLOG 即時列印 索取HTML碼

你怎樣評價這段新聞?(此圖會每15分鐘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