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名家長向法院提出訴,向三鹿集團及中國奶業協會,索賠90萬元人民幣,因兒子喝三鹿奶粉致患腎石。
廣州市中院立案庭認為,這個案子的被告不在廣州,而且該案的訴訟標的沒有達到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中級法院受理案件的標的「5000萬元以上」,所以中院不能,接訪室暫時接收了有關的訴訟資料。
(南方都市報)
今日社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