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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組倡賦權強制青少年驗毒

(星島)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06: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由律政司司長黃仁龍領導的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發表報告,提出逾七十項打擊青少年吸毒建議。最大爭議是提出「強制驗毒」,建議賦權執法人員,向懷疑吸毒人士強制進行毒品測試,及採用三級制架構跟進,即先警告、再接受戒毒及最後檢控的做法;並擬助本地學校制定自願性的校本毒品測試計畫,學校自行決定是否向學生「驗毒」。政府明年就建議進行公眾諮詢。

  記者:余鳳明

  針對本港青少年吸毒多屬隱蔽性,專責小組昨建議進行強制毒品測試,由執法人員如警方向懷疑吸毒人士抽取頭髮、尿液或血液樣本化驗。但測試是否只適用於未成年人士或所有人士,仍須再詳細研究。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強調,「這個建議的目的是在於及早辨識吸毒者,特別是年輕吸毒者,為他們提供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並非方便檢控……譬如說,警方去一個卡拉OK,你看見那個環境,或看見地上布滿丸仔,有關的人在附近,他的神情很迷茫,可能構成這個(可進行強制測試)情形。」

  可於邊境口岸強制測試

  鑑於跨境吸毒問題嚴重,小組認為或需就吸毒罪行引入域外法律效力,即懷疑曾在內地吸毒青少年返港時,讓執法人員在口岸採取強制驗毒、通知家長及做跟進工作。

  小組亦建議,由專人為學校制定自願性的校本毒品測試計畫。黃仁龍指出,曾參考本地國際學校相關經驗,即校方獲家長簽署授權書,在指定情況下可向學生作測試,但「未必可以一套模,就擺在本地學校身上」,事實上,他知悉許多學校很擔心,感到壓力,對測試方法、程序及後果都有保留。

  外界關注建議或牴觸私隱、人權等問題,黃仁龍說,會慎重考慮公眾意見,社會應保障青少年,會從中取平衡及認同,並將規定指定級別如督察以上的執法人員,才可授權進行測試;倘建議獲通過,又會向執法人員發出測試指引。

  政府消息人士指,「有可能在(本港)任何地方做毒品測試」,而鄰近國家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均有相關做法,以新加坡成效顯著,而香港希望通過創新性建議,重申無論吸毒或管有毒品均屬違法,將以往未能強制測試證實對方曾吸毒個案,及早辨別出來,先作警告,再協助戒毒,最後才提檢控。今年首十個月,海關在口岸拘捕四十名廿一歲以上跨境吸毒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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