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首頁 > 港聞 > >

立法會通過特權法查雷曼

(明報)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23:05

經過約八小時的辯論,立法會晚上以大比數通過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雷曼事件。

表決結果是:功能組別共有27人投票,20票贊成,3票反對(李國寶、黃宜弘、石禮謙),4票棄權(梁劉柔芬、林健鋒、陳健波、陳茂波);地區直選組別共有29人出席,贊成的有27票,反對的有1票(葉劉淑儀),棄權的有0票,主席曾鈺成沒有表決。議案獲得通過,授權雷曼事件調查小組行使有關權力及特權。

在表決之前,議員何鍾泰選擇離席。民主黨議員李永達曾提出動議,要求涉及直接金錢利益的金融界代表李國寶應該退席不投票,但得不到大部份議員支持,李永達撤回動議。

立法會下午開始討論有關提案,發言的議員大部分支持。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絕對尊重立法會行使特權法所賦予的權力的權利,亦明白議員希望藉此追究雷曼事件的責任問題的心意,但對於這是否能最適切協助受影響投資者及最符合整體利益的方法則有保留。

他指出,銀行界在資源上能否應付這監管機構以外的調查,又不影響回購及和解工作的進度?到底立法會的介入會否有利於促成回購或和解方案?是否會令投資者取回投資現值的時間變得不明朗?小組行使有關權力及特權,會否窒礙監管機構現正進行的調查工作?

寄給朋友 立即BLOG 即時列印 索取HTML碼

你怎樣評價這段新聞?(此圖會每15分鐘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