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首頁 > 港聞 > >

入夜回公司偷衣物女售貨囚年半

(星島)2008年11月19日 星期三 16:58

入夜潛入崇光百貨偷竊六十二衣物,早前承認一項爆竊罪的廿二歲女售貨員,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一年半。法官判刑時指,案件令人唏噓,被告的犯案動機非常愚蠢。

被告的背景報告披露,女被告利用未交還職員證深夜潛入公司,原因不夠他人貌美,而體重又不斷增加,故欲以年青人的名牌裝扮自己,藉此吸引異性,加上被告貪婪,故犯下此案。

寄給朋友 立即BLOG 即時列印 索取HTML碼

你怎樣評價這段新聞?(此圖會每15分鐘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