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潛入崇光百貨偷竊六十二衣物,早前承認一項爆竊罪的廿二歲女售貨員,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一年半。法官判刑時指,案件令人唏噓,被告的犯案動機非常愚蠢。
被告的背景報告披露,女被告利用未交還職員證深夜潛入公司,原因不夠他人貌美,而體重又不斷增加,故欲以年青人的名牌裝扮自己,藉此吸引異性,加上被告貪婪,故犯下此案。
今日社評